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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堂实施意见4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3-22 00:23:16 点击: 推荐访问: 学堂 实施意见 青书学堂考试答案

青年学堂实施意见4篇

青年学堂实施意见篇1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为重点,经常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新一届政府班子履职的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政治领悟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根本性建设的重要位置,明确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要求,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分管科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的格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研究重点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制度。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参加和指导组织生活会,为党员讲1次党课。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为重点,经常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促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廉政风险防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财务管理等制度,认真落实廉政档案、廉政谈话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

  1.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总结好、巩固好、拓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牢记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推动**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建打造硬党支部。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要求,以上级党委党建工作检查为契机,分阶段总结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汇总资料,及时总结提炼“支部工作法”,积极争创示范党支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向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载体,深入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优势,年内组织党员开展1次党性、革命传统教育实地参观学习。

  (三)健全监督机制,持续正风肃纪

  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强化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研究和落实改进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把防范廉政风险与**风险有机融合,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嵌入到关键领域和环节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巩固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2.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谈心谈话、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面监督、党员日常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作风状况、廉洁自律等情况。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做细做实,把监督执纪挺在前面。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务公开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

  3.提升机关行风建设。结合人社快办,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坚持主动作为,以服务促发展,从简便办、提速办、跨省办等方面着手,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制定**人社服务群众的最直接最高效的工作措施,持续提升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满意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工作,党员年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科室的职能作用,拓宽干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

  (二)突出重点,强化目标责任。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各自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责任要求明确。紧密结合内控制度和业务规程,按照“业务、内控、反腐”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积极发挥党支部纪检监督员作用,切实将日常监督融入日常主业。

  (三)确保实效,抓好督促检查。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行局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主动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责任。突出日常监督,发现苗头问题要及时提醒谈话,咬耳扯袖,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党员评先树优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青年学堂实施意见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引领带动学校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现就加强学校政治监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向,坚定干部师生的政治信仰,突出育人工作的政治标准,增强高校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涵养良好的校园政治生态。

  二、目标任务

  加强政治监督服从服务于学校党的政治建设,保障和促进高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开展监督工作,实现政治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监督主体和对象

  学校党委在政治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应加强对政治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的工作部门和党的领导干部履职进行政治监督,支持并监督学校纪委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政治监督工作。学校纪委应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同级党委、二级党组织为重点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学校党委特别是党委常委、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党的工作部门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

  四、政治监督重点内容

  (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监督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2.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

  3.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并将其转化为推动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抓好校园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教材使用、教学管理、教师引进、学生活动等方面的政治把关,强化对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出版物的管理。坚决抵御校园非法宗教和各类渗透活动。

  5.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三全育人”;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改革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定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

  (二)围绕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谋划、创新发展。

  2.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增强创新发展动力,提升学校“四个服务”能力。

  3.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学校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学校党组织政治功能。

  4.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北京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5.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教育扶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加强教育宣传、落实制止餐饮浪费监管措施等。

  (三)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出的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定政治信仰、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净化政治生态等重点任务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做到深学细照笃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做到“五个必须”,严查“七个有之”问题。

  2.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党支部考核机制、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等,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形成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想问题、做工作,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4.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严把选人用人关,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强化政治把关作用,在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

  5.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全力抓好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要求。

  6.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校内巡察工作,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提高政治监督效力。

  7.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加强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问题,着力解决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会风文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政治监督方式

  (一)巡视巡察。通过巡视巡察工作查找政治偏差,通过落实整改情况研判政治生态。重点关注巡视整改责任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完善、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整改成效群众是否满意,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察抽查。不断完善学校巡察工作机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调研、调阅或审查文件资料、检查个人事项报告等方式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政治监督效能。

  (二)参加会议。学校纪委负责人应出席或列席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校长办公会以及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会议。学校纪委应派员参加学校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扶贫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会议,跟踪了解重大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列席二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思想等状况进行监督。

  (三)专题研究。在认真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研判基础上,学校纪委每年至少报请学校党委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学校纪委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进行专题研究。对学校纪委提出的政治监督意见建议,学校党委应认真研究并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尽快整改落实。

  (四)谈心谈话。学校纪委书记要经常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学校纪委要经常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或联系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通过谈话了解情况、开展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五)检查调研。学校纪委应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谈话、调查问卷、随机听课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六)审核把关。学校党委出台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制度文件应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学校纪委建立健全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客观记录干部的政治表现,负责任地出具廉政意见,严把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七)执纪审查。学校纪委根据干部监督权限,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对查处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八)责任追究。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力,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学校党委应严肃作出问责决定,其中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学校纪委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规定作出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落实“两个维护”,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要加强对政治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政治监督主体责任。学校纪委作为党的专责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政治监督专职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把政治监督工作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首要位置,形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整体合力,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

  加强政治监督,要严格按照党章党纪党规,紧紧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监督。强化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有机结合,推动构建党的建设、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育使命内化于心、外化与行,保障学校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工作有效实施,促进学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

青年学堂实施意见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和江苏省委组织部、教育工委《关于加强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苏组通〔2020〕5号)要求,依据江苏省纪委办公厅、省监委办公厅《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苏纪办发〔2019〕28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加强政治监督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要求,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严格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三条 加强政治监督以服从服务于学校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有效推进学校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常态化,切实发挥政治监督的政治导向和保障促进作用,确保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章 政治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

  第四条 学校党委、党的工作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履行政治监督的主体责任。在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领导下,纪委履行政治监督工作专责,成立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及纪委工作人员任组员的政治监督工作小组,定期召开政治监督专题工作会,统筹谋划推进、强化协调联动。

  第五条 学校纪委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推动校党委、党的工作职能部门、各党支部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政治监督对象和范围为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监督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

  第三章 政治监督职责定位

  第六条 学校纪委要坚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自觉把政治监督工作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首要位置,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到监督的全过程,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讲政治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要求。

  第七条 学校纪委开展政治监督坚持“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责定位。聚焦监督的政治属性,定位向监督聚焦,工作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持续深化“三转”,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监督的本质要求,既防止政治监督不力,又防止工作越位、监督发散,真正把政治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第四章 政治监督重点内容

  第八条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监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2.监督各级党组织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等。

  3.监督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转化为推动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监督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5.监督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风险、有效防控风险、果断处置风险。

  第九条 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担当作为,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推动学校发展。

  2.监督各级党组织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培养优良学风师风校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力,把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三全育人”良好氛围。

  3.监督各级党组织贯彻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座谈会、全国全省教育全省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党和国家制定出台的关于高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精神,坚决纠正落实中的“温差”和“偏差”,切实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4.监督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强化高校党建主体责任、加强专职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党建考评等。

  5.监督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校长室重要决策部署,明确新形势下学校发展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强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强化制度执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学校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

  第十条 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监督各级党组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到深学细照笃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规范政治言行,坚持“五个必须”,着力发现“七个有之”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

  3.监督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格遵守教育部“六禁令”和“红七条”,开展警示教育,做好风险防控,杜绝各类腐败问题。

  4.监督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规定,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查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问题。

  5.监督各级党组织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培训,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构建优良的校园政治生态。

  6.监督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纠正“四风”,加强对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和纠正特权思想,持续加大对师德师风、滥发津补贴、学校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事项等问题的排查力度。

  第十一条 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及成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重视党的基层组织,有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成员,落实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工程。

  2.监督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增强其凝聚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引领力,关心尊重各界统战人士,不断增加政治共识,凝心聚力做好统战工作。

  3.监督各级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强化政治把关作用,严格遵守党的干部原则、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对任人唯亲、说情打招呼、封官许愿、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敢抓敢管,勇于担当。

  4.监督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职尽责,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干部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落实省委“三项机制”,重实干、重实绩,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纠正在推进学校各项改革中不敢啃硬骨头、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漠视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等问题。

  5.监督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党政议事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效落实学校二级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形成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重大事项让党员知情、接受党员监督。

  6.监督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等规定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积极引导和培养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高知识群体等入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围绕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落实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各级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从政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研究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认真抓好落实。

  2.监督各级党组织书记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3.监督各级党组织建立整改督查机制,推动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处置问题线索,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4.监督各级党组织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做到整改方案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切实完成、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杜绝会议整改、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对整改情况做到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情况。

  第五章 政治监督方式方法

  第十三条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学校纪委既要强化政治担当,又要勇于善于监督;既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又要强化问题导向,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落地。要创造性的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

  1.强化日常监督。把政治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首要任务,综合运用谈话函询、专项检查、走访调研、列席会议、调阅资料、干部考察考核、受处理人员跟踪回访等方式,聚焦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强化日常跟踪了解。同时,党的工作职能部门、各党支部要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日常监督。

  2.强化专项督查。建立专项督查制度,采取座谈交流、现场巡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推动专项督查整改报告公开制。开展防范重大风险、安全生产整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重要专项工作专项检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问题。

  3.强化问题线索排查。线索处置办理是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要以问题线索排查为抓手,加强政治问题的排查搜索,通过对问题线索梳理和研判,提出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处置意见,及时发现在落实党的政治建设中存在的政治偏差。

  4.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督察。关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完善、整改成效群众是否满意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察抽查,突出对政治问题整改落实,发现问题。

  5.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监督。以参加或列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政治偏差。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建知识、党纪条规、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等为内容的政治理论测试和谈心谈话,考察政治素养和水平。

  6.强化学校政治生态评估。建立学校政治生态评估制度,以问卷调查与定量分析、日常工作检查与定性分析、回顾总结与查找问题、制定措施与落实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研判分析学校政治生态状况,着力发现影响学校政治生态的体制机制、政治文化、纪律规矩、治理管理等方面的掣肘。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要及时向党委报告、通报学校政治监督中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定期与党委会商相关事项,经常向党委书记汇报、沟通学校政治建设、问题线索等方面的情况,向党委提出学校政治建设工作建议。

  第十五条 学校纪委主要负责人不定期约谈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了解加强党的建设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要求,持续压实政治建设主体责任。

  第十六条 在政治监督中的重要事项、重要问题、作出的决定、提出的意见建议等,都必须经过学校纪委委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

  第六章 政治监督结果运用

  第十七条 把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把政治监督反馈情况同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干部评价、实绩考评等相结合,纳入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党的政治领导。

  第十八条 学校纪委要严把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关,对存在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九条 学校纪委对发现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般性政治问题,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向本人提出,并督促纠正,对收到或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径送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 学校纪委对发现的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应当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收到或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省纪委监委问责制度规定,需要给予问责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或向省纪委监委、学校党委提出问责建议。

  第二十二条 围绕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学校纪委认真查找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开展问责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在查清有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立足从加强政治建设出发,查清“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干部,按规定程序从严实施问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青年学堂实施意见篇4

  为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方协同、合力运行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系统单位实际,现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覆盖、层层传导,着力构建党组织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工作合力,推动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五个同步

  1.同步谋划。局党委书记要带领班子成员,在谋划年度党建工作时同步谋划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同步推动和指导分管科室和但认真谋划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商,大力配合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同步部署。局党委书记要代表党组织部署推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3.同步落实。局党委书记要代表党组织,推动各项制度落实,并带领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职。班子成员要积极推动分管领域落实各项制度和要求。

  4.同步检查。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推进监督检查,努力形成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工作链条。班子成员要认真查找发现分管领域问题与隐患,督促整改。

  5.同步总结。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班子成员要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二)抓好五个环节

  1.确定目标。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的目标任务实行分类包干、分别实施。

  2.明确责任。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上下级之间要各负其责,做到不包揽、不代替。

  3.制定清单。局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要分别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要不断调整完善清单内容,确保清单符合实际、满足需要。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主抓主推,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密切与纪检组织保持有效沟通。

  4.确立路径。局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都要牢固树立流程管理理念,精心设计科学有效的工作路径。要提升路径的合理性,增强路径的执行力,同时要避免路径依赖,对确有不妥的,要及时调整完善。

  5.制订计划。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主持起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班子成员要督促分管领域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三)突出五项重点

  1.推动责任制贯彻落实。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认真研究解决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障碍与难题。班子成员要把落实责任制作为目标与抓手,努力探索新方法新途径。

  2.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班子成员要推进分管领域政治生态改进向好。加强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

  3.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班子成员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在分管领域推动落实。纪检组织要实践“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不断完善防控体系。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风险防控有机结合。班子成员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三同步”。严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关键人员的监督。

  5.严肃执纪问责。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认真推动责任制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究。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铁面无私、推动执纪。

  三、几点要求

  局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通过精细化设计、项目化分责、链条式传导,实现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效果倍增。

  局党委要把“四责协同”作为有效抓手,认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抓好四项责任协同对接,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责任落实界面不清、层层衰减、内容泛化等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地。

  强化沟通、密切配合,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主动邀请参与并协助局党委推动“四责协同”,不断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党委书记要对党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要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要抓班子、带队伍,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

  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肩负“一岗双责”重任,通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切实解决“一岗双责”虚化空转、名不副实等问题,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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