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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关于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

根据省、市部署安排,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条硬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走细走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安排,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全面自查。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聚焦**条硬措施,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并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要坚持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标本兼治,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闭环销号管理;
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面对突出问题,要综合施策,拿出实用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推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动态调整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二)专项检查。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从“条”上推动安全大检查,要紧密结合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各村(社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综合督导检查。镇安委会要加强对各村(社区)、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镇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立足整改抓提升,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条硬措施,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坚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各级党组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督促辖区内有关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主持召开两委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听取安全生产汇报。

3.是否对各村(社区)、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开展考核,并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述职内容。

4.是否研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指标,并实施跟踪、检查和考评。

5.是否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内容。

(二)各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6.是否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是否落实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隐患化解机制。

7.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研究讨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决议、有检查、有落实,是否记录在专门的安全生产记录本中。

8.是否按照风险辨识资料定期对辖区内风险点进行风险隐患滚动排查,针对存在的风险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治。

9.是否常态化宣传、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10.是否及时上报辖区内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1.是否根据上级部署,集中开展本辖区内燃气、电力、建设施工、烟花爆竹、“九小场所”、消防、道路交通、自建房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隐患排查上报。

12.是否严格执行事故报告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三)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3.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14.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15.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是否落实本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明确监管的行业、领域、单位;
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6.涉及危化品、城镇燃气、道路交通、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关部门是否认真履职,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17.是否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18.是否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9.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

(四)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

20.是否追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村(社区)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21.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上报有关部门。

22.是否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23.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24.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

25.企业是否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支出。高危行业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26.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7.是否组织“开工第一课”、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28.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

29.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是否存在利用弄虚作假、挂名等方式逃避安全责任的现象。

(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30.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是否落实《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燃气两个集中整治,推动35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31.是否按照《**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全力防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2.辖区内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3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是否建立并完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滚动辨识风险,定期调整更新“一图一册一清单”,组织隐患排查治理。

34.是否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是否按规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刑责;
对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并推动协调解决。

35.是否定期督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

(七)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

36.各有关部门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

37.是否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并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38.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
是否存在违规审批、强行上马不达标项目的情况。

39.是否在职责范围内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是否开展相关环保装置的安全评估。

(八)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

40.各有关部门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及时上报查处。

41.是否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

(九)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

4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

43.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44.各有关部门是否对违法用工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45.是否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

(十)“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46.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是否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停、非法流动加油、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客车渔船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47.是否加大对打非治违的曝光警示力度,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发挥威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48.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严厉查处“猫鼠一家”等腐败行为。

(十一)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

49.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时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存在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是否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合并处罚;
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是否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0.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确定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

51.各有关部门执法中是否综合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52.是否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十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5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监管任务。

54.各村(社区)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有安全生产网格员。

55.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员是否有办公室、有网络的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施。

56.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监管队伍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57.是否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是否加强财政支持。

(十三)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

58.是否持续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和奖励资金,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不断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

59.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有关信息。

(十四)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

60.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上报查处。

61.是否有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

62.是否将瞒报、谎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64.是否能够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

65.是否充分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66.是否积极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67.是否加强集中隔离点等各类防疫场所建筑质量、消防、电气安全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出问题、消除隐患、严防事故。

(二)强化整改问效。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提醒、曝光等方式,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事故即时警示制度,督促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要总结固化经验做法,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根据《**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镇安监办。

(三)抓好工作统筹。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要提高大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配齐力量,不得随意向企业下达指令、提出要求,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要加大通报力度,曝光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要积极配合上级督导检查组工作,做好现场督导检查的对接,严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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